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其中,连云港片区实施范围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赋予连云港片区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三大功能定位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6个方面试点任务。
连云港片区围绕“三大功能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通关便利化改革等领域开展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切实完成国家和省交给连云港的政治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