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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参议院批准数字服务增值税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根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近日报道,菲参议院5月20日通过第2528号法案,要求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必须向菲税务局(BIR)注册,并对其在菲客户的所有数字交易征收12%的增值税(VAT)。

数字服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网络提供的服务,包括搜索引擎、在线市场、云服务、在线媒体和广告、在线平台和数字产品,可能涵盖亚马逊、Shein、乐天、淘宝、速卖通和Temu等在菲没有实体的电子商务公司。如果数字提供商未能代扣代缴12%的增值税,税务局专员可以下令阻止或暂停其服务。该法案对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委员会认可的私立教育机构提供的在线课程、研讨会和培训项目免税。

财政部预计该法案将在2024年至2028年期间带来838亿比索的收入。另有经济学家表示,该法案能增加税收,但可能给消费者带来额外负担,从而对企业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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