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省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2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批复同意设立江苏省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南京建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南京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惠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天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姜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雨花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宝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钟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海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批复要求,此次新增的22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着力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推进改革系统集成,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努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质生产力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经济大省挑大梁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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